张丹华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1981年12月生,牺牲前系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翼钢公司质检部理化中心主任。

2013年8月16日晚上8时许,张丹华在解放西街金翼超市门前,发现马路上躺着一名醉酒昏迷的小伙。张丹华怕车辆压伤小伙,试图将他拽起来,此时,一辆面包车疾驰过来,危急时刻,张丹华将小伙推开,自己被车冲撞碾压。张丹华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牺牲。张丹华先后被授予“临汾市见义勇为英雄”(特等奖)、“临汾市十大道德模范”、“山西省道德模范”、“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”称号。